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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档案放在自己手里保管了还能用吗


创建时间:2025-07-09 09:37:16|浏览次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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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法》明确规定,档案不得由个人自行保管。若档案由个人持有,其效力将丧失,同时此举也违反了《档案法》的相关规定。因此,任何个人均不得擅自持有档案。档案一旦失效,会对个人工作造成重大影响。

  档案由个人保管时,极易发生丢失及私自拆封等情况,而这些情况均是导致档案成为死档的原因。档案材料的拆封必须由专业机构操作,个人私自拆封档案内材料会致使档案失效,故辞职后应避免个人保管档案。

  离职后若档案由个人持有,该档案将成为死档,必须进行激活处理,因为只有激活后的死档方可被妥善保存。死档无法在社会中流通,所以需对档案资料进行激活,可在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机构办理激活手续。

  档案激活后,必须进行正确存放。若再次由个人保管,档案将重新失效,因此需到具有人事管理权的机构咨询具体保管方法。档案需通过公对公邮寄方式传递,以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个人在档案处理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可向第三方档案托管机构寻求帮助。

  离职后,个人可前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激活手续,其激活方式相对简便。首先需到人才交流中心咨询激活流程,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接下来,需将档案提交至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人进行检查。负责人会对档案内的各项材料进行核查,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与材料的真实性。

  最后,负责人会对已激活的档案重新密封,在档案袋上粘贴新封条并加盖印章。

  档案激活后,必须存放于人才交流中心等具备管理权限的机构,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避免档案出现异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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