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个人持有的档案无法直接存入人才中心。档案存储需通过公对公的方式进行,因此,以个人名义前往人才中心办理托管手续,其申请将不予受理。此外,个人保管的档案通常已处于失效状态(即 “死档”)。当前首要任务是解决档案失效问题,建议当事人前往人才中心申请死档激活业务。
由于个人保管的档案存在真实性存疑的情况,需对档案材料进行重新审查。审查工作包括两个核心方面:一是核验档案材料的真实性;二是检查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因个人保管期间可能出现档案拆封情况,极易导致资料缺失。唯有经全面审查确认无误后,档案材料方可进行加密封存。
待个人档案完成激活后,可将其移交至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常见的接收单位包括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中心。具体存放机构的选择,建议结合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审慎确定。
若已明确档案存放机构,下一步应详细了解档案存放的具体流程。需特别注意的是,档案存放须遵循公对公的原则,个人无法独立完成档案托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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