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才中心出具人事档案关系转移函、保险关系转移通知书等接收材料。
2.返回原单位领取辞退证明、档案(或去原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保险手册等调入材料。
3.将材料退回人才中心个人备案,委托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以个人名义,只缴纳五险中的养老和基本医疗)。
4.在没有新单位期间,公积金将暂停使用。
5.党组织关系暂时安置在原单位或调入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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