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人才市场可接收符合流动人员范围的个人档案,如市直机关或市属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已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的员工个人档案。
一是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单位接收证明、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是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人委托存档的,提供存档人员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辞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需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存档人员授权委托书。
三是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离职人员的档案,附档案材料目录清单,由单位密封转递。
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一网上办事一公共就业服务一个人登录,就可办理个人档案放在烟台人才市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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