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

因此,对于在单位入党,无人事档案,只有工作材料的,党员可到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查询。每次档案转递,转出党组织和接收党组织一般都会有登记的。
对于有人事档案的,党员档案和人事档案是合并存放的!那党员查询档案可通过人事档案存放的人才中心,或具有人事权的工作单位进行查询。
毕业后个人档案及党员关系转入了县里,但很久没有和组织联系的,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是因为长时间未与党组织联系,不知道自己组织关系在哪里,不知道是否被党组织停止党籍或除名,可以到本人入党时的党支部,或自己最后一次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的党组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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