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丢了影响公务员政审怎么办
创建时间:2024-09-04 10:34:05|浏览次数:63
共有1个回复
情境的不同,公章的出具单位也会有所不同。若档案遗失于工作单位,则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若是在学校丢失,则由学校出具证明;若是在人社局丢失,则由人社局负责出具。
接下来,您需要自行撰写一份档案补办申请。在撰写完毕后,需将此申请递交至学校,并由学校进行盖章及签字确认。这一步骤需提前与学校进行沟通,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奔波与时间浪费。
在进行档案补办时,您需参照学籍档案内的材料清单逐一补办。主要需补办的材料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政治面貌信息表、体检报告、思想汇报记录、转正申请书以及奖惩材料等。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材料中,有的可以通过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方式进行补办,而有的则只能通过复印原件并加盖公章的方式补办。
在补办完上述资料后,您需将资料提交至学校进行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在档案袋外加上公章,然后转交至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登记录入,并最终进行密封处理。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