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您原本的毕业学校档案管理处老师沟通,说明档案丢失的情况,并详细了解补办所需资料。
按照老师提出的要求准备齐全所需材料,并携带至学校寻找相关老师办理。
填写档案补办申请表,经相关部门老师审核、签字,并盖上学校公章。
前往负责档案材料补办的部门,申请补办遗失的档案内材料,如成绩单、学籍表、毕业生登记表、入学登记表等。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无法重新补办的档案材料需通过开具证明替代。若学校不存在或已合并,需向教育局申请开具盖章的证明。因此,及时办理档案补办流程至关重要,时间拖延会增加手续复杂度和资料缺失。
完成材料补办后,寻找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盖章,并最终进行密封处理。
完成以上步骤后,学籍档案即算补办完成。密封的档案不能私自打开,更不能个人保管,个人无权管理档案,长时间保留会导致档案无效。而补办好的学籍档案将被妥善保存在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地方,需要时可提取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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