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手写一份档案补办申请书,携带自己的毕业证据、身份证件及档案遗失证明提交给学校。档案遗失证明是在档案丢失的情况下开具的,必须有单位证明档案确实遗失了才能补办。可以去现在工作的单位、报道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社局开具,需加盖公章。
告知学校老师自己档案丢失的情况,经审核通过后,学校会出具丢失的档案证明并加盖公章,并根据学校提供的流程补办档案材料。去学校档案管理处复印个人“学籍卡”和“成绩卡”,复印后需要加盖档案室公章。
去学校招生办公室补办入学电子档案,领取《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表》需自行填写,并经认真审核加盖公章。补办获奖证明及组织档案材料,然后去就业指导中心开具介绍信,让负责老师盖章后,再到省就业中心补办报到证。
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经学校有关负责人审核后装入新的档案内。学校将补办的档案移交有关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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