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需向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请求颁发档案遗失证明,并加盖公章。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服务中心等;
2、获得档案遗失证明后,须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毕业学校学工处或就业办公室提交学籍档案补办申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蓝底证件照等;
3、提交学籍档案补办申请后,将获发一份毕业生登记表,需根据个人情况填写。登记表通常为五到六页,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学术履历、家庭背景、社会关系、个人总结、班级评定等内容;
4、填写完毕业生登记表后,需寻找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并撰评语,随后请院系领导(校长)审阅并盖章。在某些学校,申请盖章可能需经过用章申请程序,务必与辅导员和相关老师充分沟通;
5、完成毕业生登记表后,方可着手补办学籍档案内遗失的资料,主要包括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体检表、年度评定表、招生录取花名册、毕业生花名册等;
6、补办学籍档案内遗失的资料后,须经相关老师审核无误后,方可重新封存并盖章学籍档案。至此,学籍档案补办手续完成。
如遇档案问题无法解决,例如档案遗失,可通过全国档案补办服务系统在线联系档案老师获取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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