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如果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丢失或损坏,学校在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毕业证明书,而该证明书与原证书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您遗失了毕业证书,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
1. 联系毕业学校相关部门:首先,您需要与毕业学校的学生处、教务处或档案馆取得联系,询问具体负责毕业证明书补办的部门。
2. 提交申请:向学校递交补办毕业证明书的申请,通常需要填写一份“毕业证明书补办申请表”,并由院系负责人签字,档案部门进行核实并签字。
3. 准备相关材料:一般情况下,您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免冠照片(蓝底)、毕业证书补办申请表(如有)、个人申请书等材料。有些学校可能还要求提供毕业证遗失的登报声明。
4. 审核与发放:学校将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开具并发放毕业证明书。整个流程通常需要7到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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