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报到证改派手续办理
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准备材料:
1、就业报到证(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约函,其他需提供解约函);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出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改派回户籍地的,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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