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了解宁波市人力资源中心档案接收条件
①宁波市户籍的流动人员;
②宁波市直地税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③宁波市直地税外国企业常驻本辖区代表机构中方雇员的档案。
第二步:携带材料,提交存档申请
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到宁波市人力资源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自助机上进行申报;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同时单位委托存档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先;
档案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开具调档函和接收函;
第三步:档案转递
将宁波市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的档案转递材料,交由个人档案原保管单位或人才公对公转递,拆开核查档案材料齐全的接收,出具存档证明;
最后,存档人联系宁波市人力资源中心,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是可以查询档案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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