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个人档案可联系户籍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寄存;另外,跨地区流动人员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寄存。
因毕业、离职等原因,个人档案转递前,需先联系锦州市人社中心流动人才管理科提交身份证、离职证明等,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调档函;最后由档案原保管单位或学校,通过机要通道或邮政特快渠道对公转递的才能接收;
但对于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的,到锦州市人社中心提交存档申请,是不予受理的,这样个人档案不能正常转递的就成死档了;但为了档案能成为我们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的,是需要通过档案原保管单位、三方档案服务机构来重新激活,对公转递存到锦州市人社中心后,你的个人档案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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