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需开具调档函,原单位对符合转递规定的,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邮件方式进行;但不符合转递规定的,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不得转出。

但由于离职后,个人人事档案没有及时转到鄞州人才市场存放,还在原来企业仓库保管的,由于原有企业破产清算后,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和放在私企是一样的,鄞州人才市场按规定是不予接收的;
那针对人事档案在原单位存放成死档的,自己是无法按规定存到鄞州人才市场存放的,这种档案情况是可以委托给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先激活,再开具调档函后,按照调档函要求对公转递存档的,你的人事档案就激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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