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如何存放在宝应县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创建时间:2024-07-04 13:31:56|浏览次数: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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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才交流中心主要接收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的毕业生档案,如材料齐全的,可在该中心进行托管。但失业人员档案由失业登记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保管。同时高中及以下学历出国留学的,国内的学籍档案是无法存到宝应县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需要回国后在该人才交流中心和留学生档案材料一同办理留学生回国建档。
统招应届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后,学校会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递档案。严禁将档案交由毕业生自带和保管。
但对于非统招毕业生档案交到个人手中的,如在宝应县人才交流中心查询后,有专科档案托管的,可以将非统招毕业生档案进行合并续存,需要提供密封的档案(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信网的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
毕业生档案存放在宝应县人才交流中心托管一年后转为人事档案,如报考研究生调档时,档案馆工作人员告知缺失高中学籍卡急需补办的,建议大家咨询当地教育局或高中学校申请补办;
同时因工作需要转移党组织关系的,你所有档案转入宝应县人才交流中心后,本人持党员材料调取函和身份证复印件,可到办事大厅调取党员档案。
在上海想办理居住证积分需要转档案的,提供调档函后,宝应县人才交流中心会按照调档函要求,对公转递。
最后,大家在办理退休是,有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必须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对个人的档案进行审核,毕业档案材料只是其中一部分,还需补充其他原始档案材料后才能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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