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因此,人事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存放,以个人名义申请存档的,提交身份证、劳动合同/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 符合调档条件的为其出具调档函。

但对于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或私企的,是不符合城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调档条件的,也就无法开具调档函。给大家推荐2种办法:
一是将人事档案转回之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通过正常程序办理调档;
二是找专业的档案激活代办机构,将人事档案交给建立合作的机构,审核档案后,档案材料齐全、完整、无修改等的重新激活,通过档案转递或调档的方式放到城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后就算激活了,是需要支付档案激活服务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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