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接收条件:现工作单位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其注册地、核准登记机关在本辖区内,或现户籍所在地为本辖区内,其人事档案存放在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存档机构的流动人员可提出档案接收申请。
换句话说,符合流动人员范围、且档案存放在有人事权的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的,本人(或经办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本人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到达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提交档案存放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是可以开具调档函的。
但对于离职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的,是不符合达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接收申请条件的,由于不接收个人自带存档,因此达州市人才交流也是无法帮忙激活的,不能现场审档。
因此,对于达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拒收在自己手里的人事档案,你可以尝试联系原单位,将你的档案通过邮政EMS或机要交通的方式转入达州市人才交流中心,转递时需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
最后,对于原单位无法帮忙激活人事档案的,通过三方服务机构是可以办理人事档案激活的,存到达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后就算激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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