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个人档案转递要求及流程
创建时间:2024-04-08 14:01:21|浏览次数: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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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个人档案转递需通过EMS机要或派专人送达,是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的!

个人档案在离职单位存放的,大家可登录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网上受理系统申请,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如申请人户籍卡或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正反面、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证明;单位集体托管的还需提交劳动合同/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
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网办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的出具调档函;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或补充相关材料后再受理。
本人携带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出具的调档函,提交给原单位,按照人事档案转递要求及流程办理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是不予接收,无法审核通过的,需要大家先给自己手里的个人档案办理激活,开具调档函对公转递到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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