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和党员档案在仁和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10年未交党费
创建时间:2024-03-19 13:05:39|浏览次数: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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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可接收流动人员个人档案!对于党员来讲,党员档案可以和个人档案一起存放到该人才中心,也可存放到就业单位。
我国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因此,个人档案和党员档案在仁和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10年未交党费的,是无法正常办理转出或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的。
在此建议大家先补交档案托管费用后,你的个人档案和党员档案才能提供档案服务,如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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