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代人存人事档案需要什么材料
创建时间:2024-03-01 14:01:39|浏览次数: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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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可接受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受理范围,且具有本地户口(不含本地学生集体户口)或本地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的人事档案。
如本人在外地,无法到南浔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请调档函的,是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存档申请人提供委托书,经办人提供身份证,按照以下4步即可办理:
第一步:经办人向南浔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如委托书,存档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等;如从单位离职的还需离职证明。
第二步:南浔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即时完成受理、办结工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退还材料;
第三步:申请材料齐全正确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同意人事档案调入,即时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并当场或快递送达。
最后,经办人将调档函交由委托人,办理人事档案转递。但对于人事档案拿在自己手里的,就需要大家先联系原档案保管单位,看是否能重新接收,补开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对公渠道转递到南浔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保管。否则是不予接收的,人事档案在手里就会成为死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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