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人才中心毕业生存放档案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
创建时间:2024-01-21 22:49:36|浏览次数: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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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存放档案到番禺人才中心的申请条件:
(一)户籍地属番禺区(不包括在学期间迁入的集体户)
(二)工作单位注册地在番禺区(含已签订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就业协议,或社保缴纳地在番禺区)
对全日制毕业生档案来讲,满足以上2个条件之一的,可将番禺人才中心毕业生档案接收地址、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和邮编告知毕业学校,由学校直接将您的档案转递至区人才交流,无需开具调档函。但严禁个人自带档案。个人也不能私拆和保管档案!!!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成教、函授、自考、电大的毕业生档案来讲,学校是无法直接转递档案到番禺人才中心存放的。需要大家联系户籍地番禺人才中心咨询非统招学籍档案存放都需要什么,是否接收个人自带。
如番禺人才中心接收个人自带的非统招毕业生档案的,则需要提供密封的非统招毕业生档案、密封的前置学籍档案、毕业证、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
但如果番禺人才中心不接收个人自带的非统招毕业生档案的,就需要找三方档案机构办理非统招学历建档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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