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不完整可以放人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吗
创建时间:2024-01-13 20:49:34|浏览次数: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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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对于自行携带转递的个人档案不接收!

个人档案包含学籍档案和工作档案,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工作人员接收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
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会对照材料目录清单认真审核甄别,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应当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并督促指导流动人员补充相关缺失材料。
因此,个人档案不完整,需先知道你缺少的市关键材料还是非关键材料是由不同审核结果的。对于不接收的档案,会退回到原档案存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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