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如何从私企转入郑口镇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电话
创建时间:2024-01-12 13:35:10|浏览次数: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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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口镇人才交流中心个人档案的接收可以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在河北省人才集体委托存档的单位员工;
2>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单位和河北省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
3>河北省衡水市郑口镇生源;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国企企事业单位才具有档案管理权。私企是无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个人档案在私企,和拿在自己手里是一样的,个人向郑口镇人才交流中心提交档案存放申请,告知个人档案在私企,一是对个人携带档案的,郑口镇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部门应拒绝接收;二是私企无法通过对公渠道转递你的档案;大家可拨打郑口镇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电话0318-2213186/2133882咨询。
因此,个人档案从私企转入郑口镇人才交流中心,需要先根据你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的原因,从学校拿的找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从单位拿的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看是否能重新接收,对公转递。
如原档案保管单位无法办理的,个人档案从私企拿走,委托给档案激活代办机构激活,对公转递到郑口镇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材料齐全,不缺少档案转递手续等的,
是可以免费且长久存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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