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个人档案吗,档案在自己手里
创建时间:2024-01-11 13:03:59|浏览次数: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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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单位和个人人事代理及流动人员的个人档案管理,对符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的可开具调档函,并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迁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个人档案的办理流程
1>以个人或单位向迁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人事档案代理申请;
个人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和离职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协议书》;
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开户申请书一份;
2>迁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初核申请材料,明确代理意向;
3>本人找到个人档案所在地,按规定将代理人员个人档案转入区人才中心;
4>该人才中心审核档案,个人委托签订《个人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协议书》;单位委托的由人才中心与代理单位签订《单位委托托管人事档案协议书》;
5>迁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存档证明。
但对于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的,是不符合迁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接收法定形式的,因此是不予接收,也无法在该人才中心激活档案的。
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迁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予接收的,就是无效档案。这种情况可先联系原档案存放单位看是否能重新接收,公对公转递到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如不能的,可委托给三方档案机构办理个人档案激活存放到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的迁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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