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毕业生档案怎么放在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托管
创建时间:2024-01-08 13:32:19|浏览次数: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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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博士后人员在进出站办理、在站期间考核管理和科研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重要历史记录及其他干部人事档案应收集归档材料,如;
1.博士毕业院校开具的《就业报到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做博士后开具);
2.加盖设站单位公章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4.年度考核表(考核时间为每年年底);
5.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证明或评定材料;
6.工资核定或变动有关材料;
7.《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退站人员保存《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
博士后阶段档案由博士后人员所在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收集、管理;无独立人事管理权限的设站单位或军队系统的设站单位可委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博士后人事档案,如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可接收博士后毕业生档案对公转递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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