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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才市场档案接收流程及材料大全


创建时间:2023-12-14 14:02:59|浏览次数: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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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毕业生向学校提供档案接收、档案转往单位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信息,高校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档案)—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接收审核,办理相关档案接收、人事代理手续。

  山西省人才市场档案接收流程及材料

  1>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向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即时完成受理、办结工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退还材料;

  3>申请材料齐全正确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同意接收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即时开具《接收函》;

  4>高校毕业生持《接收函》回校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5>档案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转递至拟接收机构后,高校毕业生到接收机构窗口办理档案存放手续。

  6>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毕业生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档案登记入库。

  最后,提醒大家在自己手里的档案,山西省人才市场是不予接收的。同时,对非统招档案来讲,缺少前置学历也是不予接收的。档案到了山西省人才市场存档后,一定要及时查询档案到档情况,避免档案丢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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