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档案管理规定,个人档案是不能在自己手里保管的,如下图:

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好几年了,是不符合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接收要求的:
1>流动人员 个人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档案管理人员专人送达;
2>个人档案袋内无接收流动人员档案材料清单或缺少关键材料的档案应直接退回。
3>个人档案续密封完整且无破损,未启封状态。
因此,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好几年了是不符合以上3个要求的,这种情况就需要给你的个人档案激活,通过机要交通转递到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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