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人才市场负责承担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引进、档案转接、人事代理、落户办理、档案管理、人才统计、政策咨询等工作,可接收符合以下条件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1.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受理范围;
2.具有本地户口(不含本地学生集体户口)或本地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受理范围。中专毕业后,报到证的报到单位是海宁人才市场的,通过学校的“邮政EMS标准快递”可邮至海宁人才市场托管。中专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海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接收地址是:嘉兴市海宁市海洲东路548号1号楼411室;接收人:档案室;联系电话:0573-87289036。
但对于中专实习完学校把档案和毕业证都邮给个人手里的,这种是无报到证的,需要毕业生本人及时联系户籍地海宁人才市场办理中专毕业生档案托管申请。
但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海宁人才市场是无法接收在自己手里的中专毕业生档案的。这种情况,一是建议联系原中专毕业学院,看是否能重新接收,并通过学校的对公渠道转到;二是委托给档案服务机构,这种是针对第一种办法激活失败的,通过三方档案激活机构可将在自己手里的中专毕业生档案激活托管到海宁人才市场免费长期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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