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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从市人才转到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怎么办


创建时间:2023-11-29 13:03:20|浏览次数: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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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可接收个人或单位申请的档案存放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a.在西安市就业,单位在陕西省工商局注册,性质为私有企业或民营企业;

  b.工作地点在陕西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辞职、辞退离职人员;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委托存档单位的,建议存档人先确定好档案存放地人才机构的全称,然后带着新工作单位的接收证明到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函,再填写《委托保管人事档案申请表》并按照要求由相关单位加盖公章。另外,需注意的是人事档案须通过机要或单位专人送交。

档案从市人才转到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怎么办

  最后,大家登录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网站,搜索“档案接收”,点击“在线办理”,实名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材料,等待档案工作人员审核。

  一般来讲,个人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审核,会有3种反馈:

  1>不符合条件的,填写退函并退回档案,这种就需要按照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要求激活档案;

  2>材料不齐全的,填写退函、退回档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大家可选择联系原学校,单位进行补办。对于个人没时间的,是可以委托给代办机构补办的;

  3>材料齐全的,审核符合接收标准的,办理档案存放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填写退函并退回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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