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因此,个人档案封条拆开了,海曙区人才服务中心依据档案管理通知是不予接受的。
针对这种情况,个人档案封条拆开,可先联系原档案保管单位,看是否能重新接受审核你的档案,确定档案材料无修改/丢失/破损等情况,看是否能给你重新密封。
如原档案保管单位不给重新密封的,还可委托给档案服务机构办理档案密封。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将密封的档案存放到海曙区人才服务中心,否则拿在自己手里的档案还是失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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