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档案托管手续 ,不接收个人自带
创建时间:2023-10-08 11:51:16|浏览次数: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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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档案托管接受条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
但需要注意的是,从2023年起学校将不再为毕业生发放就业报到证,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也不再将此证作为办理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转递接收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对2023年应届统招全日制毕业生来讲,户籍地是石家庄,但在其它省份上班,本人没时间去石家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转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注意的是,委托代办档案转出需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商调函以及本人手写委托书。同时,毕业生档案在该人才交流中心存放期间,可持身份证、调(借)档函到市人才现场办理党员档案部分提取或复印档案材料。
另外,对毕业生来讲,除去毕业生档案外,党员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也尤为重要!按照中组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如本人要求转入居住地,则有乡政府核实确实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方可转入。

另外,对于个人持有的档案袋,石家庄人才交流中心是不予接收的!需通过公对公转递到人才交流中心才能办理毕业生档案托管手续。
最后,毕业生档案存入石家庄人才交流中心一直未管理的,大家可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便民查询”专题栏目点击“高校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按提示填写相关内容后,即可查询1997年-2021年到我市的毕业生档案去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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