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市人才市场可接收——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但需要注意的是,离职后需要先到潞城市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需提交存档人有效身份证、与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现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档案未在人才市场的需提供)、最近单位辞职退、取消录(聘)用证明或开除批复文件、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原件一份,档案工作人员审核存档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开具调档函,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像离职后个人档案拿在自己手里的、档案袋破损或拆封未密封、缺少档案转递通知单等的,都不符合潞城市人才市场档案接收法定形式。
如果你辞职后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可先联系原单位看是否愿意重申审档,通过机要交通将个人档案转递到潞城市人才市场;如原单位不愿办理的,还可委托给档案服务机构办理激活,存放到潞城市人才市场免费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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