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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怎么放到剑阁县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呢


创建时间:2023-08-29 14:05:13|浏览次数: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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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阁县人才交流中心可接收现工作单位未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其注册地、核准登记机关在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还可接收现户籍所在地为本辖区内,其人事档案存放在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存档机构的流动人员可提出档案接收申请。

  那对于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的流动人员来讲,是不符合剑阁县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保管法定形式的。同时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因此,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的可选择联系原档案保管单位重新审档,通过对公渠道转递到剑阁县人才交流中心;那对于原档案保管单位无法办理的,还可以委托给档案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激活,存放到剑阁县人才交流中心保管,这样是不会影响你公务员政审的。

  最后,人事档案转递剑阁县人才交流中心前,可登录“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开具调档函,也可以到剑阁县人才服务中心(剑阁县下寺镇清江路201号)开具调档函,或委托他代开调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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