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市场存放个人档案受理条件:
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的个人或其工作单位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保管档案。
对于非深户毕业生个人档案的保管问题,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向档案托管机构咨询。
因此,深圳人才市场存放个人档案不一定要深户,但具有一定的条件:
a. 已在深圳人才市场办理毕业生接收或工作单位委托中心个人档案保管的手续;
b. 持有深圳人才市场《毕业生接收函》和身份证;
c. 如果是集体户,需要到原集体户部门办理户籍业务。
具体的需要大家咨询工作单位属于区域人才咨询!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因此,深圳人才市场存放个人档案是不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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