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才市场人事档案托管
创建时间:2023-07-25 13:59:42|浏览次数: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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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人才市场人事档案托管办理条件:
1>户口在本市或在沈阳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档案在原单位(须具备档案保管权)人员的人事档案;
2>户口在本市或在沈阳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档案在外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人员的人事档案;
在沈阳非公企业工作档案在原单位的人员提供身份证、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招工备案手续(录用职工登记表原件或招工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单位离职证明到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劳动大厦1楼人事档案服务窗口提交人事档案存档申请材料;
在沈阳非公企业工作档案在外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员提供身份证、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招工备案手续(录用职工登记表原件或招工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可选择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人事档案托管;
沈阳人才市场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查阅、审核,经确认合格后,就可办理存档手续;再由存档人员填写存档人员登记表,并办理存档手续。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其他开封、复印、缺少主要材料的人事档案等均不能办理存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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