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要求是,现工作单位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其注册地、核准登记机关在本辖区内,或现户籍所在地为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道99号二楼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当场或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绝对。对符合档案存放要求的开具调档函。
人事档案由原单位通过机要交通或出具派专人送达的,办理档案入库。存档人可登录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网站进行在线查询到档情况。另外,还可拨打028-86138840进行电话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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