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放在大姚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8年没交费了
创建时间:2023-06-27 13:36:13|浏览次数: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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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因此,个人档案放在大姚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8年了应该有欠费,应该把之前未缴纳的档案托管费用缴纳清,这样才不会影响后期档案流通。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档案放在大姚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单位保管的,不会因为换了档案存放地,学籍档案就能转换为人事档案,需要与大姚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署人事代理协议,为方便日后办理档案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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