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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在外地怎么转回潜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保管


创建时间:2023-06-16 10:35:01|浏览次数: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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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职后,如果选择私企就业或者未就业,个人档案可以由潜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或者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首先,联系潜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开具调档函所需准备的材料,因为每个人才中心的政策可能不同。

  2. 准备好离职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前往潜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请开具调档函,并填写人员登记表(确保填写档案所在单位的全称)。

  3. 潜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开具好调档函后,将其交给原单位。

  4. 原单位整理完档案材料后,填写档案目录清单和档案转递通知单,并通过机要方式或者专人取送的方式将档案转递至潜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需要注意的是,原单位在接到调档函后的15天内,必须将档案转递至人才中心。

  5. 档案转到潜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后,咨询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所需携带的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一寸照片)。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潜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签订《人事代理手册》,即可完成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档案不能由个人保管。如果暂时没有单位接收档案,可以将档案托管在户籍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的转移和存放有严格的标准,因此务必要严谨操作,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如果出现档案问题,应及时解决,避免影响个人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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