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因此,西峰区人力资源交流中心会存放其他县毕业生档案,但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与西峰区所属地注册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如是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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