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以存放户籍地或工作地在长安区的毕业生档案。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的通知,毕业生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即可到学校办理派遣手续,档案转递至单位所属地的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
另外,对户籍地是西安市长安区的,高校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后,会按规定由学校统一有序转递,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
档案查询系统| 档案补办系统 | 档案激活系统| 报到证补办/改派| 档案补办咨询| 档案所在地| 全国档案托管服务在线申请系统|
copyright2010-2021 北京优选智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23218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8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