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因此,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施甸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规定是不予接收的,大家也可0875-3030072档案存放电话咨询。
对于施甸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接收的在自己手里的人事档案,大家需委托第三方档案服务中心,重新审核档案后,通过公对公形式将人事档案转递到施甸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才能办理存档。
如果你现在的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不接收的,可在线咨询优选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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