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接收存储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机构中,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的人事档案。如委托他人向敦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人事档案保管申请的,需准备好申请人身份证、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书、户口薄或劳动合同。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因此,敦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人事档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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