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拿在自己手里的个人档案吗
创建时间:2023-05-11 14:09:26|浏览次数: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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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因此,如果你是毕业后,离职后,自提档案在自己手上的,需通过公对公形式,将档案转递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才能接收。
在此,提醒大家,如果你是毕业后,学校将档案交给你自己的,可先联系学校,看是否能重新审核档案密封后,通过学校毕业生邮政EMS渠道转递。如果学校无法重新密封转递的,大家可在线咨询优选智嘉了解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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