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人才服务中心接收别毕业生档案的渠道
创建时间:2023-05-08 11:05:51|浏览次数: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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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籍生源高校毕业生档案,按档案管理正常流通渠道,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高等院校学生管理处直接寄往梅州市人才服务局。市人才服务局接收档案后,分类编号,基本信息录入电脑管理,再将学生档案发往生源县(市、区)人社部门保管。原则上不接收学生自带的档案。
如果我们在市外就业和创业。办理异地就业的,需提供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并由接收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在接收证明上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及盖章,带相关的证明到梅州市人才服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我们需要将户籍需迁回梅州的,需持公安部门开出的户籍转移材料、身份证,等相关的材料到原迁出地县(市、区)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户籍原是外地的,需同时提供人社局、教育局开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复印件办理入户。党组织关系原则上随毕业生迁往就业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
大家在办理档案转递的时候还可以联系我们办理,如果有任何不懂的还可以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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