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接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档案。但必须通过邮政机要通信转递,转递时档案材料要用统一的信封封装后,再装入专门制作有“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标志的统一封装,在封套表面认真填写寄出单位和寄往单位信息,并在封口处加盖寄出单位骑缝章。学生及亲属自带档案、未用专门制作“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标志统一封装且寄出单位未加盖寄出单位骑缝章的,清镇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会接收档案。
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位名称:清镇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清镇市百花路13号;档案接收人:人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1-82774091
大学生档案托管到清镇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登录“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输入姓名查询档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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