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接收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金秀县属于工作地人才交流中心的,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到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C区10号窗口提交毕业生档案托管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核后会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办理托管手续,并开具档案托管证明。
毕业生档案托管在金秀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能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毕业生档案托管到金秀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免费享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且可长期存放,没有时间期限。
金秀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受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填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圣堂路17号人社局四楼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接收人莫金杰,电话0772-6212853,邮编54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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