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个人档案能放多久
创建时间:2023-03-31 13:45:59|浏览次数: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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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地址在汕尾市城区工商大楼1楼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个人或工作单位可向户籍或工作地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保管档案。
目前,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支持线下窗口和网上申请保管个人档案。向原籍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个人档案保管的需携带身份证;向工作地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个人档案保管的除身份证外,还得提供在城区的就业证明材料,像劳动合同;另外,从企事业单位离职,辞退的还需提供档案转递通知单和档案目录清单,只有符合存档形式、存档申请材料齐全的,才能在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
个人档案材料齐全,不缺乏档案转递材料的,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可长久存放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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