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的个人或其工作单位都可向鼎湖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提交个人档案存放申请,按该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要求填写档案寄存申请表,提交寄存个人档案所需材料。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流动人员调档函》。
申请人携带调档函回原档案存放地办理调档,鼎湖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寄存个人档案电话0758-2622181,收件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万福路13号肇庆市鼎湖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一楼A1综合股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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