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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保管管理规定


创建时间:2023-02-03 13:04:51|浏览次数: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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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档案属地化原则,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所属地户籍和与所属地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人事档案。但需要注意的是,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不接收个人自带档案存档。如果档案在自己手里未拆封的状态下,您可以通过邮政EMS或机要途径方式邮寄,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看是否接收你的人事档案。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经办人员按照人事档案保管管理规定,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后,将档案及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核查档案各类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无缺件、错装、擅自涂改等情况。对符合接收条件的,办理存档手续并发放存档凭证,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做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补充材料。

  很多朋友不知道啥是关键材料,像流动人员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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