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怎么存放在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创建时间:2023-01-27 13:26:31|浏览次数: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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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可携带存档申请材料到聊城市东昌东路66号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大厦2楼2号窗口(人才流动科)办理档案存放;对没时间或工作地是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可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爱山东APP”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功能区申请办理! 个人档案怎么存放在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在市直单位就业的,以个人名义办理存档的需携带新聘用单位接收证明信1份;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登记(法人)证书等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盖公章)1份;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并加盖本人手印的《档案业务办理委托书》1份,到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流动可窗口提交存档申请材料;另外,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中,终止劳动(用人)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接收手续办理,还需提供有关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单位党组出具的《关于同意xxx同志辞去或开除公职的批复》文件;原单位经办人介绍信;密封完好且粘贴《档案材料目录清单》的人事档案,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办人员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现场受理,不符合的说明原因; 2.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所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当场审查通过出具调档函,不通过告知原因退回。 3.档案接收后,按《档案材料目录清单》记载核对档案材料,符合条件编号入库,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退回。 4.通知本人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委托报关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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